拟定全区科技成果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评价、鉴定、奖励工作;申报国家和省科技奖励项目;编制、实施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承担省科技厅推广项目的申报、立项和验收工作;负责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管理和技术出口项目的保密审查工作;研究拟定全区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政策和规章;研究拟定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科研机构的体制改革工作;参与科研机构设置与调整的审核、报批;负责科技统计和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
拟定技术市场管理的政策、规章,协调指导全区技术市场工作;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技术市场的统计工作;组织协调技术交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管理技术经营、技术合同仲裁等中介及民营科技机构,指导民营科技工作;负责管理软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选派科技副职,并对科技副职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地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技术出口工作,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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