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毕节地区马铃薯产业发展科技合作专项合作资金”项目的通知
毕地科发〔2010〕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毕节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精神,围绕全省马铃薯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加强合作创新,共同推进毕节地区马铃薯产业的发展,按照《贵州省科学技术厅、毕节地区行政公署、贵州省农业科学院推进毕节地区马铃薯产业发展科技合作协议书》(简称科技合作协议书)及《毕节地区马铃薯产业科技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毕节地区马铃薯产业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内容:
(一)马铃薯产业中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项目、产业化技术研发项目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马铃薯种薯繁育体系建设和商品薯基地建设。
(三)马铃薯研究中心及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四)扶持组建马铃薯专业协会。
(五)马铃薯信息交流平台建设。
(六)开展马铃薯产业方面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科技特派员、农业专家大院等方面工作。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内容必须在《科技合作协议书》范围之内,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请推广应用类型的项目一般应有毕节地、县(市、区)财政匹配资金,数额不低于申请经费的3倍。
三、申请人资格:
(一)省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申请人一般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
四、申请程序:
登录贵州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gzst.gov.cn)或毕节科技信息网(http://www.bjst.gov.cn/)查阅有关规定,下载填写《毕节地区马铃薯科技合作专项计划项目申请书》,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A4纸打印,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本报送马铃薯产业科技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科技合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毕节地区科技局发展计划科),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以邮戳为准)。
请拟申请者在申请前认真阅读《科技合作协议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而了解毕节地区马铃薯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的性质及内容要求。申请书填写完毕后,提交申请单位对申请书进行审核。
五、知识产权与成果:
按《科技合作协议书》等有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人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事实求是的科学精神填写课题申请书,保证课题申请书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夸大和不准确的内容。同时,不得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进行重复申请。
材料报送地址:毕节地区科技局发展计划科(贵州省毕节市桂花路八号)
邮 编 :551700
联系人:黄晓黎 郭 嫚
联系电话:0857-8223845
电子邮箱:bjkjjh@163.com
附件:
1.贵州省科学技术厅、毕节地区行政公署、贵州省农业科学院推进毕节地区马铃薯产业发展科技合作协议书 .doc
2.毕节地区马铃薯产业科技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3.毕节地区马铃薯产业科技合作专项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4.毕节地区马铃薯产业科技合作专项计划项目任务书 .doc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